政府性基金

信息来源:固原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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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地方教育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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