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知识

信息来源: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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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机械驾驶员安全操作“十严禁”:严禁无证驾驶、无牌行驶;严禁违法搭载人员;严禁酒后、服用违禁药品后驾驶;严禁超载、超限、超速行驶;严禁拼装、改装报废及逾期未检验的农业机械上路行驶严禁驾驶存在灯管不齐、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缺失、刹车与转向系统失灵等安全隐患的农业机械;严禁转借、涂改和伪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非作业人员在农机作业时进入作业区域;严禁未停机熄火排除故障和清理堵塞。

2.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安全生产“十五个要求”:1)应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制度。(2)应建立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制度。(3)应建立消防安全制度。(4)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5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6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农业机械安全员。7应建立健全农业机械管理台账、驾驶操作人员管理台账、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台账、农机具检修保养记录台账。(8)应在重点场所张贴警示标识。9应定期更换消防设施。(10)应为驾驶员购买保险及对车辆年检。(11)应确保库棚钢架结构未老化、氧化、锈蚀,应确保围墙不倾斜、围墙高度不低于3米、大型机具进出门高不低于3.5米、地面平整。12应确保机库棚、维修车间水、电、气符合安全、消防、环保规定,13应确保储油设备独立设置且远离电、火、燃气、焊接、机加工装置。14应确保农业机械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安全警示标识清晰齐全、易损件无老化或损坏,电气线路无短路或老化。15应确保农业机械不存在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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