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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07

京政办发〔2018〕5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2日

北京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18〕79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北京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日博体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日博体育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入探索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开放路径,率先打造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新高地,不断提升“北京服务”国际竞争力,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思路

坚持深化改革。重点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开放路径、促进机制、政策体系、监管制度、发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服务贸易发展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扩大开放。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为契机,借鉴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制度,有序推动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打造开放发展新亮点。

坚持创新驱动。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互联网+”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加大对智慧服务、数字贸易等的支持力度,促进服务贸易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服务贸易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深化与重点服务贸易伙伴合作,推动形成服务贸易竞争新优势。

(三)工作目标

通过试点,出台一批服务贸易支撑政策,服务贸易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推出一批服务贸易开放便利举措,服务贸易营商环境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贸易品牌企业,建设一批特色服务贸易基地,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贸易创新成果。到2020年,服务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国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其中,新兴服务贸易出口年增速达到10%左右,占比力争达到65%。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1.推动金融领域服务贸易发展。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服务贸易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在京开展业务。争取允许在京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完善支持服务贸易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政策,推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贷对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建立企业海外投资保险统一投保平台,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国际化经营。探索运用保单融资等形式,推动服务贸易企业融资便利化。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推动专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在中关村示范区落地实施。深入推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发挥中关村并购资本中心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建立高效信息服务和对外合作机制。

2.推动科技领域服务贸易发展。鼓励和支持境外世界500强企业、高精尖产业领域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研发设计、集中采购、国际营销、财务结算等功能性机构。推进北京创新主体与国际高端科技资源合作,更深层次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鼓励企业加快知识产权布局,加大对企业在国外申请专利的支持力度。以建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与可持续发展中心为契机,促进创意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3.推动信息领域服务贸易发展。支持搭建服务众包平台,鼓励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信息服务并实现远程交付。鼓励创新性、总部型服务外包企业高端化、国际化发展,着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业务。鼓励企业面向境内外个人需求发展体验式服务、线上线下服务等新业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数字内容创造服务平台、数字内容传播平台,创新数字内容消费模式,发展面向境内外消费者的个性化定制服务。支持建设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手机应用程序(APP)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4.推动文化创意领域服务贸易发展。构建立体、高效、覆盖面广、功能强大的国际传播网络,大力培育以数字化产品、网络化传播、个性化服务为核心的网络视听新业态。重点发展文化信息、创意设计、游戏和动漫版权等文化贸易,推动以数字技术为支撑、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文化+”整体出口。鼓励推进多语言翻译等技术应用,支持原创游戏产品出口。打造全球文化艺术展示交流交易平台、国际文化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交流合作平台,拓宽文化“走出去”渠道。支持对外文化推广,实施“魅力北京”、“欢乐春节”、“中华文化世界行·感知北京”、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等项目。积极参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有序引进外国优秀文化成果。

5.推动商务服务领域服务贸易发展。鼓励有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提升国际影响力,参与国际行业标准制订。做强一批经营模式先进、海外网络健全、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化国际物流企业。推动形成结构合理、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的国际货运代理市场。大力推动工程服务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运营管理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促进国内设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联合“走出去”。探索优化外资拍卖企业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境外机构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相关流程。

6.推动其他特色服务领域服务贸易发展。充分发挥北京中医药资源优势,鼓励知名中医药企业、中医医院在境外开办分支机构,支持境外中医药中心建设。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等远程服务模式。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在京高等学校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为外国留学生在京创业提供支持。积极开拓国际高端旅游市场,鼓励提供特色鲜明的京味文化主题旅游产品和服务,建设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发展个性化、定制化旅游服务。促进旅游业与会展、体育、文化、商务、中医药等融合发展,形成旅游服务新业态。

(二)加快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1.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积极争取在本市允许区域内,取消存储转发类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积极争取在本市特定区域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积极争取外商以合作形式开展电子出版物制作业务。鼓励文化企业在境外设立合资出版公司、艺术品经营机构,开办本土化的海外专属频道、专属时段。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在本市提供工程咨询服务。推进本市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对国际国内互转的国际航班旅客及其行李,实施通程联运。扩大自助通关人员范围,推进入境旅客通过移动支付方式缴纳行邮税。探索建立来华就医签证制度。

2.推出服务贸易便利化措施。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跨国企业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加快推进人民币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境使用,鼓励商业银行进一步提升对服务贸易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金融服务能力。积极探索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无纸化备案。优化生物医药研发所需物品出入境审批,创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监管模式。将可申请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免办)的适用条件扩展至境内多地科研测试和多次进出口的科研测试样机,推动实现一地审批、全国使用。免于核验部分国际展览品随附材料。允许境外旅行社与国内有资质的旅游企业合作,拓展自驾游旅游产品,完善自驾车辆等交通工具出入境手续及担保制度。

3.加强国际人才服务保障。按照公安部关于支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出入境政策,为外籍人才办理在华永久居留提供便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领域外籍人才来京工作。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域内服务贸易企业急需紧缺的外国人才,经认定后可按外国高端人才(A类)办理工作许可,并享受“容缺受理”便利措施。允许外籍人员子女在京接受教育。在人才聚集区域和重点产业功能区合理布局一批国际化特色学校、国际医疗机构。深入推进国际人才社区建设,提供高品质、国际化的配套服务。

4.提升服务进口质量。加大对《鼓励进口服务目录》中相关服务进口的支持力度,鼓励服务贸易企业积极扩大国内急需的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积极推动《鼓励进口服务目录》适时调整,争取增列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服务内容。按照《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进口,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持续发挥外资对扩大服务进口的作用,推动服务贸易与外商投资有效互动。创新服务进口贸易方式,大力促进“互联网+”在服务进口领域应用。积极培育服务进口促进平台,优化服务贸易相关进口通关流程,降低进口环节成本。

(三)优化服务贸易发展格局

1.促进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特色化发展。结合北京服务贸易示范基地资源优势和发展特色,积极引导金融街、丽泽金融商务区、北京基金小镇、古北水镇、王府井大街、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北京雁栖生态发展示范区、密云生态商务区、中关村软件园、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中国乐谷、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区等基地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打造全市金融、商务、旅游、信息、文化等服务贸易特色发展区。

2.培育服务贸易新增长点。聚焦“三城一区”,充分发挥中关村示范区改革“试验田”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汇聚国内外优质资源,推动科技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着力增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全球影响力。支持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以筹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契机,积极开发利用相关要素资源,创新开展体育装备器材保税展销、国际贸易等业务,推动体育与科技、商务、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综合功能优势,推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依托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推动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扩大海外文物回流、高端文化艺术品进出口贸易等文化贸易规模;拓展保税功能,推动发展保税航材共享、飞机维修与租赁等相关服务贸易。结合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探索“航空+保税+贸易”的发展模式,强化航空服务基础,拓展特色保税功能,创新贸易综合监管,打造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临空经济区。发挥北京空港口岸优势,加快运输服务贸易发展。

3.推动服务贸易“一核两翼”联动发展。聚焦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在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等方面,引导高端服务资源集聚;引进国内外智库机构入驻,吸引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领域外籍人才到北京城市副中心从业,打造国际化智库、高端人才集聚区;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文化旅游区建设,高水平建设环球主题公园,支持台湖演艺小镇、宋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等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建设首都国际旅游新窗口;加快通州口岸建设,打造北方地区最大内陆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服务贸易领域主动对接、支持、服务河北雄安新区,发挥“北京服务”品牌影响力,推动北京高端服务业向河北雄安新区延伸转移;强化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联动协同,加强试点经验相互借鉴,共同提高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水平。

(四)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

1.发挥交流合作平台作用。办好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创新办会体制机制,提高展会规格,扩大展览规模,提升国际影响力;探索更加符合服务贸易特点的组展组会模式,建立服务贸易网上交易平台,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服务贸易龙头展会和培育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载体。办好中关村论坛,进一步提升论坛国际化水平。发挥金融街论坛作用,促进国际金融开放合作。进一步提升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设计周等品牌活动的国际影响力。

2.完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发挥境外服务中心和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作用,探索建设一批服务贸易境外促进中心。鼓励有实力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建设跨境创新孵化平台。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推动服务贸易相关商会、协会在行业信息交流、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推进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和服务。支持经贸类境外非政府组织驻京代表机构发挥引资引技引智和经贸交流作用。

3.提高服务贸易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加大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知名企业和产品品牌。积极培育服务贸易综合服务提供商,促进服务贸易企业转型发展。在服务贸易领域推动实施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国际互认,引导企业利用相关通关便利措施增强国际竞争力。着力培育一批金融、科技、信息、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品牌化、国际化服务贸易企业。

4.加强与重点服务贸易伙伴合作。继续加强与美国、欧盟、日本、香港等地区的服务贸易合作,扩大合作范围,深化合作内容。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及重点城市的服务贸易往来,制定“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推动科技园区管理服务模式输出。重点开拓澳大利亚、德国、英国、芬兰、巴西等与我国已签订服务贸易合作协议的国家市场。

(五)创新服务贸易管理体制

1.探索建立服务贸易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梳理本市服务贸易领域行政事项,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管理流程,推动相关审批事项一窗受理、集日博体育理。在服务贸易领域实施负面清单管理。

2.探索试行服务贸易发展绩效评价机制。围绕市场准入、管理、促进、统计、监测等内容,建立对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服务贸易发展绩效评价工作体系。

3.探索完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体系。建立服务贸易重点联系企业制度,逐步开展市区两级重点联系企业数据直报工作。探索以外资企业年报和对外投资数据为基础,建立商业存在模式统计机制。探索建立自然人移动模式统计机制,逐步完善劳务输入输出等数据。完善跨境交付模式统计机制,探索开展中医药跨境服务消费统计。

4.探索创新服务贸易监管模式。对标国际一流标准规范,依托服务贸易重点联系企业数据直报系统和“开放北京”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的服务贸易监管体系。提高通关信息化水平,将服务贸易管理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六)优化服务贸易营商环境

1.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推动试点任务落实。建立跨部门政策协调和信息通报机制,推动政策协同、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开展经验总结和复制推广,推动试点经验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2.强化财税政策引导。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研发创新、国际认证、境外投资、人才培养、参展参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优化资金安排结构,研究出台本市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鼓励新兴服务出口和重点服务进口,支持企业积极开拓海外服务市场。利用好外经贸发展引导基金,完善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服务贸易发展。落实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以及技术贸易、影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商标、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组建海外知识产权服务专家顾问团,探索建立针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和纠纷的快速应对机制,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信息、预警及维权援助等综合服务,支持企业在境外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4.强化信用管理和风险预警。全面建立服务贸易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动在服务贸易领域实施全市统一的信用联合奖惩“三清单”制度,依托“双积分”信用监管系统,对企业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服务贸易风险预警机制,适时发布重点服务贸易领域风险预警报告。

三、组织实施

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环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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